问:反映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是许多人共同的,能否采取集体上访的形式? 答: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取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取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按《信访条例》规定,代表人数不得超出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