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省正在深入开展“继续解放思想,推动吉林振兴”大讨论活动,以思想的大解放引领吉林经济的大发展,而发展的前提必须有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保障,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信访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担负着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特别是在举国上下抗震救灾、喜迎奥运和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的特殊时期,信访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切实发挥信访工作在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就我省当前的信访工作,吉林人民广播电台、吉林电视台、吉林日报、新文化报、城市晚报、东亚经贸新闻等媒体记者采访了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兰宏良。
记者:信访工作事关民生,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倍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请您简要介绍一下当前我省的信访形势。
兰宏良: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注民生、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是反映社情民意、激发社会活力的重要渠道。因此,信访工作做得如何,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省委、省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及时有效地处理了大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省信访形势正朝着好的方向发展。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随着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社会矛盾愈加凸显,一些深层次问题不断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新旧矛盾交织并存。特别是企业改制、土地征用、城市拆迁、涉法涉诉等方面的问题比较突出,致使全省信访总量居高不下,群众越级访、重复访和非正常上访时有发生。由于一些群体利益问题情况复杂,有些集体访相互串联,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规模越来越大,诉求行为越来越激烈。还有少数上访人恶意到重点地区、敏感部位缠访、闹访,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这些情况都是直接影响我省整体信访形势的重要因素,信访工作任务依然十分艰巨。
记者:针对当前信访形势,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采取了哪些具体措施?
兰宏良: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对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不断作出重大决策部署。针对新时期信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2004年,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建立了处理信访突出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国务院于2005年颁布实施了新修订的《信访条例》,200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党的十七大报告对信访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这些重大举措,对于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强化信访工作责任、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解决好群众的信访问题,近期中央又作出决定,从今年7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同时,中央、国家机关还将派出干部到各地下访,方便群众就地就近反映问题。
省委、省政府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关注民生、维护民利、促进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省委书记王珉在省委九届五次全体会议上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落实领导责任,加大资金投入,解决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期,王珉书记又作出批示强调,要逐步解决好历史遗留的信访问题。省长韩长赋也明确提出,要切实解决好事涉民生的信访突出问题,把新增财力用于改善民生。足以表明,省委、省政府对解决信访问题的态度。今年4月,省委第七次常委会议对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加大解决信访问题资金投入力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依法处置非正常访行为、开展处理信访问题督查等方面都作出了重要部署,为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到抓信访就是保稳定、保稳定就是促发展、促发展就是为了改善民生,始终把信访工作放在全局工作中去谋划、去推进、去落实。严格执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部署、亲自研究信访工作;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研究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其他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协调处理分管战线的信访问题。全省上下初步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信访工作责任体系。各级领导同志还经常接待群众来访、批办群众来信、包案下访解决信访问题、例会研究处理信访事项,有效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级信访部门积极开展领访、代访和督查督办工作,推行网上信访、信访绿色邮政、法律援助等办法,进一步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为信访人反映问题提供了便利。严格执行《信访条例》的规定,认真办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全力协调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为群众办了许多实事、好事,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按照中央的要求,省委决定,从7月至12月,在全省开展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县(市、区)委书记每月至少要安排一天时间,县(市、区)长每月至少要安排两天时间接待本地的上访群众。除此之外,各县(市、区)委、政府每天都有领导同志轮流接待上访群众。各市(州)、省直各部门的领导同志每周也要安排一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记者:最后请您谈一下群众在信访活动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兰宏良:群众通过正常渠道,有序反映合理诉求,受法律保护。但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信访人在信访活动中,要依法、逐级、有序、文明上访。
因此,信访群众在正常的信访活动中要注意做到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按照法定程序提出信访事项;二是集体上访一定要选出5人以内的代表到指定的接待场所反映问题;三是提出合理要求,如实反映问题;四是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
另外,信访群众从事信访活动时,要按照《信访条例》及相应的法律规定必须做到六个“不得”:一是不得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二是不得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三是不得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四是不得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五是不得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六是不得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但在实际信访活动中,出现了一些个别情况,比如:个别群众由于法制观念淡薄,片面理解政策,过于强调个人的利益,提出过高无理要求,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以及唯上唯大的错误心理,在上访活动中采取过激行为。还有一些上访群众受个别人的挑唆、煽动,到非信访接待场所聚集示威,甚至出现围堵国家机关的行为,依此向党和政府施压。这些错误行为,既影响了群众正常的信访活动,也扰乱了各级国家机关的工作秩序和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同时也给群众的工作生活带来不便。有的个别群众由于未依法上访,还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对自己和家人造成不良影响,这些行为都是不可取的。
最后,非常感谢新闻媒体对信访工作的支持,借此机会也通过新闻媒体向一直以来对信访工作给予关心支持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想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发出呼吁:维护社会稳定是推动改革和经济发展的保证,也是全省人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为确保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等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更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作为一个有民族感、有责任心的公民,要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势头,倍加珍惜和谐繁荣的大好局面,倍加珍惜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各部门对信访工作的高度重视,坚定相信党和政府解决信访问题的决心,通过正常渠道依法反映合理诉求,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各级信访部门一定要增强责任感,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强对信访群众的法制宣传和思想引导,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行为,依法规范群众信访行为,努力构建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