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将我局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公示如下,欢迎公众对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一、整改任务
一些领导干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政治站位不高,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全局性、基础性地位认识不够,在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上,仍然存在重经济、轻环保,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有相当一批干部认为吉林生态环境本底较好、优势明显,对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缺乏清醒认识,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重视不够,讲成绩多、谈问题少,环境保护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不强。
二、整改目标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对信访干部的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和国情的教育,认清我省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对群众反映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加大转交办、协调处理力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督促事涉地方和部门按时限要求答复信访群众。
三、整改措施
1.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教育,组织信访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提高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全局性、基层性地位的认识,把处理好环境保护的信访问题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方面,强化忧患意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2.认真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信访问题,组织全省信访部门对本地本部门去年以来来省的信访积案进行梳理,甄别事涉环境保护问题,逐案建立台账,逐件交办,确保在2018年6月底以前全部化解。对新发生的有关环境保护信访问题,及时转办交办,跟踪督促事涉地方和部门认真处理,确保合理诉求落到实处。
3.建立和完善处理事涉环境保护信访案件的制度,形成联动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和行为,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避免出现中梗阻,导致问题难交办、难处理,确保环境保护信访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4.根据局机关各处室的职能,认真落实解决环境保护信访问题的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对群众反映环境保护问题做到各负其责,相互协调配合,每一个问题都要研究具体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对不负责任、敷衍搪塞,造成群众不满意,按照信访工作的相关责任要求追究责任。
四、整改效果
一是局机关党委和人事处按整改要求对全局干部组织实施了环保知识教育培训,使全局干部提高了环保意识,增强了对环境保护的忧患意识。二是对2017年以来的环保类信访问题筛选出30件交办事涉地区,已按期办结29件,剩余1件未办结,经向省环保厅沟通了解,此件为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由省环保厅继续调度。三是建立《吉林省信访局办理环保类信访问题暂行办法》和《吉林省信访局环保知识学习制度》,并形成长效机制。四是局机关各职能处室细化了责任分工,做到对初次反映环保类的信访问题件件交办,特别重要问题直接向涉事地党委政府交办,强化跟踪督查问责。
意见反馈联系人:刘艳玲 电话:88905127
附:1.《吉林省信访局办理环保类信访问题暂行办法》
2.《吉林省信访局环保知识学习制度》
3.省信访局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暨相关培训学习照片
4.关于交办环保类信访积案的函
吉林省信访局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