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信访群众向省政府提出的复查复核申请,并按省政府的要求转送、承办复查复核事项;接待来省复查复核事项;规范复查复核工作程序和制度,负责复查复核档案的整理保管;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全省复查复核工作情况,指导监督评查各地区、各部门的复查复核工作,通报有关情况;负责省级信访工作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工作;重大疑难信访事项听证的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协调律师和心理医生参与信访工作;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政策、法律、法规咨询服务;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协调统筹工作;普法宣传工作,编制政策法规汇编;组织研究与信访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问题,起草或参与起草、修订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推动信访法治化建设;负责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提案的相关工作;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