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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不断加大领导包案力度,努力解决重信重访和信访突出问题。近日,研究出台了《中共四平市委、四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2008年信访工作领导包案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针对181件重信重访突出问题下达了县(处)级领导包案任务。市委、市政府组织市纪检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和市信访局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领导包案工作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查。督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从5月20日开始,督查领导包案工作责任落实情况;6月20日开始督查包案领导工作进展情况;7月10日开始督查包案领导对包案的解决情况和稳控措施。为使包案工作落到实处,严格实行了责任追究制度。市委明确提出:第一次发生进京上访的包保案件,将对包保领导进行通报批评,并由包保领导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写出书面检查;第二次发生进京上访的包保案件,由市委组织部、市纪检委对包保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因漏排未确定包保领导而发生进京上访的案件,由市委组织部、市纪检委对分管具体工作的副县(处)级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第三次发生进京上访的以及造成重大影响的包保案件,由市委组织部、市纪检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包保领导党纪或政纪处分。 (责任编辑:信息中心) |